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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23〕24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遼寧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發〔2024〕11號),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讓美麗藍天成為美麗大連建設的亮麗名片,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
以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主線,加強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大力推動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持續推進空氣質量鞏固改善。到2025年,全市優良天數比率和PM2.5濃度達到省考指標,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不超過0.6%;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分別比2020年下降10%以上。
二、持續優化產業結構,加快促進產業產品綠色升級
(一)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新改擴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嚴格落實國家和省產業規劃、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節能審查、碳排放達峰目標等相關要求,原則上采用清潔運輸方式。加快退出重點行業落后產能,推動重點領域設備更新升級和工藝流程優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設備、超期服役老舊設備。(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開放先導區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區市縣、開放先導區落實,不再列出)
(二)推進重點產業綠色發展。研究制定重點行業產業集群發展規劃。結合大連實際推進建設集中供熱中心、集中噴涂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有機溶劑集中回收處置中心。積極創建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實施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嚴控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產品建設項目。推進重點行業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在生產、銷售、進口、使用等環節嚴格執行VOCs含量限值標準。(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大連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持續優化能源結構,加速推進能源清潔低碳發展
(四)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加快發展風電、光伏、核電等清潔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16%左右,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30%左右。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推進農業領域清潔能源替代。持續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快實施燃煤鍋爐整合淘汰。編制《大連市供熱專項規劃》,將燃煤供熱鍋爐替代項目納入城鎮供熱規劃。加快推進普蘭店熱電廠、莊河電廠熱電聯產建設,穩妥推進核能供熱。到2025年市內五區及縣級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市內五區及縣級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積極推進清潔取暖。以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污染高值點為重點,加快實施散煤治理。完成散煤替代的必須保障用電、用氣需求,防止復燒。新建民用建筑100%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加快推進既有農房節能改造。嚴格執行銷售煤炭質量標準,依法查處劣質煤銷售和禁燃區內散煤銷售網點。(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持續優化交通結構,大力發展綠色交通運輸體系
(七)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推動多式聯運、大宗貨物“散改集”,到2025年集裝箱海鐵聯運同比增長3%。新建及遷建大宗貨物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和儲煤基地,原則上接入鐵路專用線或管道。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優先采用鐵路、水路運輸,短距離運輸優先采用封閉式皮帶廊道或新能源車船。到2025年沿海主要港口利用集疏港鐵路、水路、封閉式皮帶廊道、新能源汽車等運輸大宗貨物比例力爭達到80%。與2020年相比,鐵路貨運量增長10%左右,鐵路貨運量占比達到15%左右。新建或改擴建集裝箱、大宗干散貨作業區,原則上要同步規劃建設進港鐵路。到2025年主要港區鐵路進港率達100%。提升大連港集疏運鐵路和綜合物流園區鐵路專用線運輸能力。(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沈鐵大連鐵路物流中心、遼港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快提升機動車清潔化水平。在火電、鋼鐵、煤炭、水泥等行業和物流園區推廣新能源中重型貨車,到2025年大宗貨物清潔方式運輸比例達到70%左右。協調做好全市高速服務區快充站建設。加強限行區域高排放貨車攔截查處,強化對年檢機構的監管執法。(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加快推進鐵路貨場、物流園區、港口、機場、工礦企業非道路移動機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推動老舊鐵路機車淘汰。依法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老舊船舶,協同推進船舶受電設施改造和港口岸電設施建設。到2025年大連周水子機場橋電使用率達到95%以上。加強監督治理,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冒黑煙”現象。(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海洋發展局、市市場監管局、大連海事局、大連海關、市口岸辦、遼港集團、大連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沈鐵大連鐵路物流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全面保障成品油質量。加強成品油進口、生產、倉儲、銷售、運輸、使用全環節監管,全面清理整頓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船)和黑加油站點,堅決打擊非標油品。開展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油箱中柴油抽測,溯源追究相關主體責任。(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大連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持續強化面源治理,不斷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
(十一)強化揚塵精細化管控。加強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渣土車、物料堆場、裸露地面等揚塵治理,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納入工程造價。加強道路高壓沖洗與機掃聯合作業,中心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以上,縣城達到70%左右。推進大型煤炭、礦石等干散貨碼頭物料堆場基本完成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持續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到2025年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爭達到40%以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政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強化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新建礦山原則上同步建設鐵路專用線或采用其他清潔運輸方式。加強露天礦山揚塵管控,依法關閉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限期整改不達標礦山。(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應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強化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提高秸稈離田效能,壯大秸稈利用市場主體,完善收儲運體系,不斷提升秸稈還田標準化、規范化水平,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加強秸稈禁燒管控,精準劃分秸稈禁燒范圍,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壓實秸稈監管責任。(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持續強化污染減排,切實降低多污染物排放強度
(十四)強化VOCs全流程、全環節綜合治理。定期開展儲罐密封性檢測。污水處理場所高濃度有機廢氣要單獨收集處理;含VOCs有機廢水儲罐、裝置區集水井(池)有機廢氣要密閉收集處理。化工園區建立統一的泄漏檢測與修復信息管理平臺。企業開停工、檢維修期間,及時收集處理退料、清洗、吹掃等作業產生的VOCs廢氣。(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十五)強化重點行業污染深度治理。高質量推進鋼鐵、水泥行業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開展鍋爐和工業爐窯簡易低效污染防治設施排查治理。強化治污設施運行維護,減少非正常工況排放。(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強化油煙、惡臭等群眾身邊污染治理。嚴格居民樓附近餐飲服務單位布局管理,擬開設餐飲服務單位的建筑應設計建設專用煙道。強化惡臭異味擾民問題排查整治,投訴集中的工業園區、重點企業要安裝運行在線監測系統。加強煙花爆竹銷售源頭管控,適時依法劃定禁止燃放區域。穩步推進大氣氨污染防控。(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市農業農村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持續強化能力建設,不斷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系
(十七)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持續推進重點行業企業提升績效水平,每年9月底前,完成應急減排措施清單制修訂工作。加強輕中度污染天氣精準管控。(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十八)提升大氣環境監測監控能力。持續開展顆粒物組分、VOCs組分及非甲烷總烴監測。提升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逐步提高預報準確率。定期更新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拓展非現場監管手段,推動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依法安裝自動監測、監控設備。提升移動源智慧化環境監管能力。(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大氣環境監管執法。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運行監管,確保監測數據質量和穩定傳輸。進一步配備紅外熱成像儀、便攜式氫火焰離子檢測儀等裝備,提高運用科技手段發現問題能力。完善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依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大連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持續加強服務支撐,充分發揮科技經濟保障作用
(二十)積極支持環保產業健康發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生產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第三方服務等領域支持培育一批知名企業,推動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加強決策科技支撐。2025年底前,完成大連市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開展臭氧來源解析、生成機理、主要來源評估研究。綜合利用遙感監測、雷達、走航等手段,提高大氣污染物分析溯源能力。(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發揮價格稅收引導作用。落實國家、省支持性電價政策和輸配氣價格政策。(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國網大連供電公司、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對港口岸基供電實施支持性電價政策,研究推動降低岸電使用服務費。對新能源城市公共汽電車充電給予積極支持。(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國家、省鐵路運價政策,完善鐵路運價靈活調整機制,研究推行“一口價”收費政策。(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沈鐵大連鐵路物流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依法落實環境保護稅優惠政策。(市稅務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持續壓實各方責任,共同營造全民參與良好氛圍
(二十三)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領導。各區市縣、開放先導區對本地區空氣質量負總責,結合實際抓好方案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經費保障。市生態環境局要加強統籌協調、監督調度。(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加強宣傳引導。廣泛宣傳解讀大氣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工作成效,不斷提高群眾對美麗大連藍天白云的幸福感、獲得感。依法依規開展重點排污單位大氣污染防治信息公開。大力普及大氣環境與健康基本理念和知識。(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加強全民參與。政府帶頭開展綠色采購,推廣全面使用低(無)VOCs含量產品。鼓勵公眾反映大氣相關環境違法行為線索。倡導公眾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共同改善空氣質量。(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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