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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州人民政府印發《恩施州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按規劃目標指標和重點任務要求,設置生態保護與修復、藍天、碧水、凈土、人居環境提升工程、無廢以及基礎能力建設工程七個領域重點工程196個,總投資183.60億元。
恩施州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第一章 目前形勢
一、“十三五”規劃實施情況
“十三五”時期,州委、州政府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強力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大力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創建,“十三五”環保規劃的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生態文明建設走在全省前列。
(一)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嚴格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建立“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生態安全格局基本形成。全面推進林長制,森林資源管護能力不斷增強,恩施州成為省內首個被納入全國林地分等定級的試點。開展國土綠化行動,累計精準滅荒1.09萬畝,完成長江兩岸造林綠化5.51萬畝,森林覆蓋率達70.14%。在全省率先推行“山長制”,積極開展裸露山體生態修復,累計完成裸露山體生態修復1.84萬畝,礦山生態修復220家。大力實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小流域綜合治理、水土保持林建設等重點工程,累計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積938.56平方公里,巴東縣成功入選國家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全面推行“河(庫)長制”,全州5公里以上382條河流(河段)和273座水庫實現河(庫)長全覆蓋。全州自然保護地達58個,占國土面積的12.2%,濕地保護率達81.55%。持續推進長江、清江“十年禁漁”工作,不斷改善水生態環境。騰龍洞大峽谷成功創建國家地質公園,巴東金絲猴自然保護區被列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宣恩貢水河濕地獲批國家濕地公園。
(二)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成效顯著。環境空氣質量保持全省前列。納入國家考核的州城恩施市空氣質量2020年優良率達96.4%,較2015年提高15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27微克/立方米,較2015年下降50%,連續兩年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全州八縣市空氣質量平均優良率達97.6%,PM2.5平均濃度為23微克/立方米,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綜合指數排名首次全部進入全省縣域前十位。水環境質量保持全省前列。長江出州境斷面連續5年保持Ⅱ類水質,17個地表水考核斷面、14個跨縣市界斷面和12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均為100%。地表水國家考核斷面水質首次進入全國333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前30位(第27位),全省唯一。土壤環境質量穩定改善。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省定受污染耕地治理、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等工作圓滿完成,完成577個行政村的環境綜合整治。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100%,農藥、化肥施用量持續降低。污染物減排力度加強,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較2015年下降5.85%、3.71%、18.54%、12.63%。
(三)生態文明示范創建成果豐碩。全面推進國家和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創建,在全省率先出臺《恩施州創建國家級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獎勵辦法》,累計兌現獎勵資金1.1億元。恩施州和鶴峰縣、恩施市、咸豐縣、巴東縣、宣恩縣成功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已實現全覆蓋,全州累計建成省級及以上生態鄉鎮83個、生態村734個,創建數量居全省首位。恩施州連續6年獲評生態省建設考核優秀等次,利川市南坪鄉政府榮獲湖北省第六屆環境保護政府獎。
(四)綠色發展水平明顯提升。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全州累計關閉(關停)退出煤礦90家,化解過剩產能594萬噸/年,超額完成省定目標任務,恩施市、宣恩縣、咸豐縣、來鳳縣、鶴峰縣5個縣市成為無煤礦縣市。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累計完成燃煤鍋爐治理331臺、“散亂污”整治113家。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全州清潔能源裝機總量達460萬千瓦,建成“電氣化+”項目29類2423個,完成替代電量1.93億千瓦時。優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鐵路運營里程達307公里,長江巴東港砂石集并中心竣工投運,30余家多式聯運運輸企業年運量達120萬噸,清潔能源城市公交車比例達72%(居全省前列)。資源利用效率不斷提升,單位GDP能耗、單位GDP水耗較2015年分別下降12.2%、55.8%。
(五)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速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實現全覆蓋,城區污水處理率由87.7%增至95.6%,鄉鎮污水處理率由20%增至75%。77個鄉鎮生活垃圾中轉站全部建成,恩施市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穩步推進。環境監測網絡日趨完善,建成國控大氣輻射自動監測站1座、空氣質量監測站13座(其中國控2座、省控11座)、聯網水質自動監測站23座、固定式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設備2套,基本實現全州重要水體、重點斷面以及縣市城區水、氣自動監測全覆蓋。建成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375個(其中國控34個、省控341個)。
(六)環境風險防控能力不斷增強。建立健全重點排污單位環境風險防控體系,編制完成10家涉危涉重企業、12個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應急預案,完成9家企業環境風險源調查工作。重金屬、化學品、輻射等重點領域環境安全管理不斷強化,危廢處理能力不斷提升,醫療廢物處置能力達到22噸/日,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全部配套建設醫療廢水處理和消毒設施。加強尾礦庫污染防治,嚴格落實尾礦庫五人包保責任制和庫長制,完成建始縣磺廠坪郭家淌尾礦庫閉庫工作。“頭頂庫”治理工作全面鋪開,安全在線監測系統完成建設并投入使用。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環境污染事件。
(七)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持續深化。生態環境法制體系進一步完善,先后頒布實施《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山體保護條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護條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等6部生態環境領域地方性法規,修訂完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星斗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出臺《清江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實施方案(試行)》,相關縣市政府相互簽訂了補償協議。生態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取得積極成效,成功審結9起生態損害賠償案件。全州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改革基本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實現全覆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持續健全。“12369”有獎舉報制度持續推進,全民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八)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成效明顯。第一輪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的103項意見和交辦的610件信訪件,應于2021年前完成的整改任務已全部完成,應于2021年以后完成的任務均達到序時進度。第二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我州的102件信訪件,已辦結49件,53件正在整改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表1 恩施州“十三五”環境保護約束性指標完成情況
注:《恩施州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共設置17項約束性指標。其中:1.〔〕為五年累計數;2.“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減少”“總磷排放量”省生態環境廳未組織核算與考核;3.“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點位達標率”根據《恩施州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省定目標任務,恩施州已完成省定目標任務,視同達標。
二、面臨的主要問題
過去五年,全州污染防治力度持續加大,生態環境明顯改善,但生態環境治理成效仍不穩固,距離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期望還有一定差距,新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依然任重道遠。
(一)環境治理仍然存在短板弱項。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全州生態環境質量總體良好,進一步改善空間較小,實現重污染天氣數為零的目標壓力極大,重點時段臭氧污染和細顆粒物污染問題依然存在,柴油貨車及揚塵污染治理、秸稈垃圾禁燒等重點領域問題突出。全州公路貨運量占全州貨運總量的比例高達96%以上,交通運輸結構亟待優化。在水環境治理方面,部分城鄉污水處理管網配套不完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滯后,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糞污資源化利用存在短板,這些問題都影響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在土壤和農村污染防治方面,監測與分析能力欠缺,治理與修復資金投入不足,農村垃圾治理長效機制有待健全。
(二)生態保護修復需要持續發力。生態保護紅線面積占比41.31%,生態保護壓力較大。國土構成地質復雜,山體、水體、森林植被抵御自然災害能力較低,生態狀況脆弱,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不夠。水土流失面積達7145.85平方公里,在全省13個地市州中治理任務最為艱巨。礦山生態修復和小水電問題清理整改尚未完成。
(三)生態價值轉化任重道遠。“十四五”時期,我州仍處于產業和城鎮化加快發展的機遇期,能源消耗需求快速上升,化石能源消耗加大碳排放減量壓力。旅游業的快速發展不斷加大對生態環境的潛在影響和生態系統保護壓力。生態價值轉化和生態產業化規模嚴重不足,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尚處于探索階段。
(四)生態環境信息化建設亟需加強。“空天地”一體化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尚未形成,生態環保大數據平臺尚未建立。科技創新支撐生態文明建設力度不足、領域不廣,生態環境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現代信息技術在環境治理領域的應用有待進一步加強。基層生態環境部門信息化建設、監管能力、管理手段亟需提升。
三、形勢研判
我州作為長江入鄂第一哨、清江發源地,在全省具有特殊的生態地位,是全省“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生態格局的重要板塊,是湖北重要生態屏障和重要資源寶庫,也是建成美麗湖北綠色崛起的重要一極。“十四五”時期,我州被納入多項國家重大戰略布局,全州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處于大有可為的重要機遇期。
一是中央的高度重視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政治保障。新發展理念、生態文明建設等內容寫入憲法,“增強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意識”寫入黨章,生態文明建設被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中央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等一系列決策部署,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政治保障。
二是多項國家戰略的實施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難得機遇。我州作為全國最年輕的少數民族自治州,處于新一輪西部大開發、中部地區崛起、長江經濟帶、武陵山片區區域發展、新時代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等一系列重大區域發展戰略交匯點,全州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面臨重大政策利好疊加的新機遇。
三是省委省政府的發展布局為生態環境保護指明了努力方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一主引領、兩翼驅動、全域協同”區域發展布局,支持“宜荊荊恩”城市群打造以綠色經濟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為特色的高質量發展經濟帶。省第十二次黨代會明確提出支持恩施建設“兩山”實踐創新示范區,在全省的“大棋盤”中為恩施描繪了嶄新藍圖、作出了精準定位,表明恩施州既要全力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又要大力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努力在生態優先上作示范、在綠色發展上當標桿,為我州抓好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
第二章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打造生態文明樣板為目標,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按照“鞏固、攻堅、轉化”的工作思路,統籌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鞏固生態文明建設成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拓展生態價值轉化路徑,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把恩施建成美麗湖北綠色崛起重要一極奠定堅實的生態環境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牢固樹立、忠實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在保護中利用、在保護中發展,探索綠色發展路徑,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大力推進“兩山”轉化,加快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以精準治污為目標、科學治污為基礎、依法治污為保障,聚焦工作重心,做到問題、時間、區域、對象、措施“五個精準”。堅持問題導向,遵循客觀規律,做到科學決策、科學監管、科學治理。增強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從立法、執法、守法等各個環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堅持系統治理,協同增效。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鞏固治理成效。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流域系統性出發,更加注重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
堅持政府主導,各方參與。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在組織領導、規劃引領、資金投入、制度創新等方面的主導推動作用。健全社會參與機制,深化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等主體作用,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良好格局。
三、規劃目標
“十四五”時期,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新成效,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提升,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進程加快,建好“兩山”實踐創新示范區;碳排放強度持續下降,全面完成省定目標任務;全州八縣市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地表水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水的比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進一步鞏固提升;輻射安全環境風險持續降低;環境和人群健康風險有效管控,環境管理體系、環境監管機制和行政執法體制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到2035年,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質量走在全國前列,建成美麗湖北綠色崛起重要一極。
構建包含環境質量改善、綠色發展、生態保護與修復、環境風險防范、生態人居建設五個方面的指標體系,共24項指標,詳見表2。
表2 恩施州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主要指標
注:1.2020年,細顆粒物(PM2.5)濃度、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重污染天數等指
標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響,明顯好于正常年份;
2.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情況待省級認定;
3.〔〕為五年累計數;
4.2020年完成值標注“--”表示指標統計口徑發生變化或新設指標。
第三章 統籌推進綠色低碳發展
一、深入推進碳排放達峰行動
(一)制定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深化碳排放達峰行動研究,制定碳達峰行動方案,明確碳達峰路線圖,確保達峰目標如期實現。推動工業、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和建材、煤炭等重點行業實施碳達峰行動。
(二)探索完善碳匯交易機制。在恩施市、利川市、咸豐縣等縣市開展碳匯開發造林活動,增強林產品儲碳能力,探索完善森林碳匯市場融資與交易機制,逐步引入農田碳匯等其他“碳匯+”交易,積極助推鄉村振興試點。
(三)探索開展低碳試點示范。探索開展近零碳排放試點示范工程建設,打造一批近零碳城鎮、園區、社區、校園、商業試點。在產業、能源、交通、建筑、消費、生態等領域,探索研究碳捕集、碳利用和碳封存技術,開展低碳產品認證,協同推進創新發展和綠色低碳發展。
(四)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加快推動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有效控制工業、交通、建筑等領域碳排放量。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監管,完善州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機制。加強污水、垃圾等集中處置設施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積極管控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
二、大力推動產業綠色低碳發展
(一)嚴格產業準入要求。嚴把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準入關口,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壓減低效產能。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湖北省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 恩施州“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等要求,對無法整改達標排放且無法實現升級改造的企業堅決“關停并轉”,強化資源環境剛性約束。
(二)推進產業綠色轉型。深入實施“技改提能、制造煥新”三年行動,加快推進以智能化升級、集群化發展、服務化延伸、綠色化轉型、安全化管控為主要方向的新一輪技術改造。培育壯大以現代農業、生態文化旅游業、富硒產業、新型工業為主體的綠色產業體系,積極構建綠色產業鏈和供應鏈。鼓勵支持食品、建材、化工等傳統行業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持續推進皮革、化工、制藥、造紙、水泥等行業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和清潔生產強制性審核。加快構建綠色制造體系,促進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建設,積極打造綠色循環改造試點示范園區。推行農牧、農漁結合等新型農業種養模式,發展“豬—沼—X”等生態循環農業,推進大型沼氣工程建設與畜禽養殖、特色產業基地融合發展,加快區域生態循環農業示范項目建設。
(三)推動綠色新興產業發展。積極承接產業轉移,探索“聯合研發、恩施制造”合作方式,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加快培育生物醫藥、電子信息、機械制造、新型建材、新材料等新興產業。推進恩施高新區電子信息產業園建設,以物聯網建設、工業互聯網建設等項目為重點,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與特色農業、生態文化旅游業等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加速轉型升級。大力提高技術裝備、產品、服務水平,促進節能環保產業快速發展。
(四)推動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鼓勵環保企業與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組建技術聯盟,合作開展污染防治、生態修復等技術研究和“產學研”合作,建立“邊研究邊產出邊應用”的成果應用機制。積極推進長江及清江流域等重點區域生態環保成果轉化試點示范,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工作經驗和模式。推進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數字技術在生態環境領域的應用研究。加快推進恩施州“智慧環保”平臺建設,推動環境信息數據整合利用,提高環境監管精細化水平。
三、全面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一)加強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能評審查約束,加強能耗雙控考核結果應用。持續鞏固燃煤鍋爐治理成效。優化能源供給結構,擴大供應側非化石能源消費途徑及比重,提高消費側電力供應比重。加快鄂西頁巖氣勘探開發綜合示范區建設,有序開發風能、太陽能、抽水蓄能等清潔能源。嚴格控制煤炭總量,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持續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加強商品煤質量監管和散煤銷售監管。大力推進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工程。進一步加快農村“煤改電”“煤改氣”工作,有序推進“氣化鄉鎮”工程,提高天然氣通達能力。加強重點行業節能降耗,推進工業、建筑、交通、商業等重點領域和公共機構、數字基礎設施等重點用能單位節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9%,天然氣年消費量占能源消費比重達到9%,煤炭消費比重控制在42%以內。
(二)提高廢舊物資資源化利用水平。探索“互聯網+資源回收”模式,實現再生資源回收網絡和生活垃圾分類網絡“兩網融合”,開發利用“城市礦產”。推進城市園林垃圾、建筑垃圾、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體系建設。研發再制造和再利用產品,鼓勵紡織品、汽車輪胎等廢舊物品回收利用,提升鍋爐渣等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能力。加快推進快遞包裝綠色轉型,開展可循環、可折疊包裝產品應用試點與綠色發展綜合試點。依托領軍企業加快建立資源循環利用教育示范基地,宣傳推介綠色循環利用典型做法、典型經驗。
四、加快區域綠色協同一體發展
(一)開展“宜荊荊恩”城市群生態環境聯保共治。配合做好“宜荊荊恩”城市群一體化發展生態環保專項規劃編制,協同推進碳達峰行動。強化生態空間保護和修復,聯合申報實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共建武陵山生態屏障和長江、清江生態廊道。加快建設鄂西頁巖氣勘探開發綜合示范區。推進利川市、恩施市、宣恩縣、建始縣、巴東縣、宜都市、長陽縣等地共同打造清江綠色循環再利用產業鏈。推進城市群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強化機動車移動源污染防治聯動監管。推動環境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提升跨區域污染物協同處理能力。全面推進水生態補償,重點推進清江流域生態補償。完善區域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體系,統籌建立區域環境協同監管及預警預報平臺。
(二)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建設。落實湖北生態省建設要求,持續推動“州、縣、鄉、村”四級聯創,推進利川市、來鳳縣、建始縣等3個縣市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創建。到2025年,力爭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省級及以上生態鄉鎮實現全覆蓋,省級及以上生態村數量達到780個以上。統籌推進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建設。鞏固創建成果,做好生態文明建設的典型經驗模式凝練和宣傳,力爭將先行探索經驗提升為“恩施樣本”。
五、積極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一)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健全清江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積極爭取省級生態補償。建立健全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逐步實現生態保護補償向森林、濕地、水流、耕地等領域覆蓋。推動生態補償資金來源渠道多元化,抓住長江經濟帶、“宜荊荊恩”城市群建設等戰略機遇,積極爭取國家、省相關政策支持。
(二)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積極總結恩施市、建始縣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省級試點工作成效,形成試點經驗進行推廣。全面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確權登記,開展生態產品信息普查,建立健全生態產品調查監測、價值評價、經營開發、保護補償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保障機制。探索GEP核算體系,開展鄉鎮生態產品價值核算評估試點。積極推進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進一步加大生態產品供給能力,推動建設生態產品交易平臺。推動建立綠色金融體系,服務各類綠色金融產品。打造生態富硒農業品牌,提升生態文化旅游品質,積極推進新產業興林工作,努力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
(三)打造“兩山”轉化實踐典范。彰顯“土、硒、茶、涼、綠”特色優勢,培育壯大綠色產業體系,大力推進綠色產業化,產業低碳化,夯實“兩山”轉化產業基礎。鼓勵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探索“兩山”轉化模式,拓寬“兩山”轉化路徑,總結凝練通過“兩山”轉化補齊民生短板、減少相對貧困、促進共同富裕的經典案例,大力推廣恩施大峽谷、建始花坪、宣恩伍家臺等“兩山”轉化典型案例,放大示范帶動效應。構建交流宣傳平臺,探索生態產品價值異地轉化模式。力爭到2023年,形成可向全國、全省復制推廣的特色“兩山”建設恩施經驗。
第四章 大力開展生態保護修復
一、嚴格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
(一)加強國土空間管控。堅決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完善全州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科學劃定“三區三線”,推動各鄉鎮按照功能分區整體規劃、一體落實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把“三區三線”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規劃產業發展、推進城鄉建設不可逾越的紅線。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促進人口有序向城鎮轉移。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嚴格生態保護紅線監管。
(二)嚴格“三線一單”硬約束。加強對全州25個優先保護單元、13個重點管控單元、47個一般管控單元的分類管控,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單元根據生態保護紅線和相關生態功能區域評估調整進行優化。將生態環境管控單元及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作為區域內產業布局、結構調整、資源開發、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規劃環評、生態環境治理與監管的重要依據。推進“三線一單”編制工作成果與各部門相關工作的有機融合,實現編制成果信息化應用和數據共建共享共用。建立健全“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落實情況監督評估機制,強化實施成效評估結果應用。
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
(一)深入推進長江保護與修復。大力實施長江高水平保護十大攻堅提升行動,禁止在長江干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除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類改建項目外,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3公里范圍內和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持續開展長江(巴東段)、清江沿線港口岸線資源清理,鞏固非法碼頭、河道非法采砂治理工作成效。探索開展三峽庫區巴東縣消落區生態修復,逐步恢復長江岸線生態功能。實施長江干支流10公里范圍內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加快建設清江經濟帶生態廊道。
(二)加強森林資源管護與修復。全面推行林長制,建立“州、縣、鄉、村”四級林長制體系。加強天然林保護,持續推進國家、省林草重點工程建設,鞏固綠滿荊楚行動、精準滅荒工程和長江兩岸綠化造林行動成果,實施彩色森林建設等六大行動,提升森林質量和生態功能。加大境內武陵山、齊岳山、巫山山脈保護力度,促進森林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持續推進森林城市、森林城鎮、森林鄉村創建,力爭新增省級森林城市1個、森林城鎮5個、森林鄉村50個。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完善森林資源監管機制,抓實重點防火期自然保護地、國有林場等重點區域的宣傳巡護、火源管控等,確保不發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災。
(三)加強裸露山體與礦山生態修復。以城市規劃區、交通干線、旅游景區、河庫岸線、村莊裸露山體和裸露地帶為重點,扎實做好生態修復工作。深入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礦山環境整治與生態修復,建立“1+8+X”礦山生態修復管理臺賬,完成220家關閉礦山的生態修復。
(四)持續推進水土流失治理。加強三峽庫區、清江流域水土流失防治。以小流域為單元,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強化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嚴格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強化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做好監測點規范化管理和政策宣傳教育。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積1000平方公里。
(五)推進城市生態系統修復。開展城市陸域生態系統調查與評估,摸清底數,對城市山體、水系、濕地、綠地等亟需生態修復的區域進行生態治理。嚴格劃定山體保護核心區與一般保護區,切實加強城市山體保護與修復。加快城鎮園林綠化步伐,推進綠地綠道、城市帶狀公園、街旁游園、社區綠地建設。到2025年,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40%。實施城市河流生態修復工程,系統開展城市江河、濕地、岸線等治理和修復,改善城市水生態環境。
三、強化自然保護地建設和管理
(一)加強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以自然保護區、濕地、地質公園為重點,完善自然保護地體系總體布局和發展規劃,完成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和勘界定標,做好自然保護地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初步建立起以自然保護區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提升資源保護、科研監測、社區宣教、森林防火預警水平,分區分類開展受損自然生態系統修復。加強野外保護站點、巡護路網、監測監控、應急救災、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疫病防控等保護管理設施建設。支持湖北巴東金絲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融入神農架國家公園擴區范圍,全力推進湖北恩施騰龍洞?大峽谷國家地質公園創建世界地質公園。
(二)強化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推進自然保護地資源監測監管體系建設,構建“天空地人”一體的生態監測網絡,加強監測數據集成分析和綜合運用。實行最嚴格的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制度,定期公布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狀況。持續開展“綠盾”行動,督促重點問題依法查處到位、徹底整改到位。進一步加強星斗山、七姊妹山、木林子、金絲猴、忠建河大鯢、騰龍洞大峽谷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健全管理機構,提高管理水平。開展常態化監管,堅決遏制新增違法違規問題。
四、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
(一)摸清生物多樣性底數。持續推進生物多樣性調查、觀測和評估工作,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優先保護區域的生物多樣性調查與評估,探索構建生物多樣性數據庫。
(二)優化生物多樣性保護格局。合理確定物種保護空間布局,重點加強珍稀瀕危動植物、指示物種保護管理,持續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城市綠地等保護空間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完善生物多樣性遷地保護體系,優化建設各類搶救性遷地保護設施,科學構建遷地保護群落。
(三)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強化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做好金絲猴、林麝、大鯢、白鷺、珙桐、紅豆杉、水杉等救護工作,保障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棲息地安全。全面禁止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野生動物。加強水生生物保護,落實長江、清江“十年禁漁”,做好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開展外來入侵物種普查,重點圍繞源頭預防、監測預警和災害治理三個環節,加強加拿大一枝黃花、松材線蟲等外來入侵物種防治力度。推進生物遺傳資源保護與管理。
專欄1 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
1.生態修復工程。加強齊岳山生態修復與綠色發展,實施100公里綠色生態長廊建設。開展恩施市龍洞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三峽庫區巴東縣神農溪支流平陽壩消落區、長江巫峽口南岸、清江流域水布埡鎮公山包等生態保護與修復治理工程。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加強三峽庫區、清江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重點工程,對長江干支流10公里范圍內露天礦山進行生態修復。
2.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以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為重點,開展恩施州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內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與評估工作。
第五章 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
一、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
(一)深化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以長江(巴東段)、清江、酉水、郁江、唐崖河、溇水、忠建河(又名貢水河)、馬水河、野三河等河流以及大龍潭、龍洞、長順、朝陽寺、群鳳、閘木水等水庫為重點,加強流域污染防治。加強清江上游綜合治理,推進郁江、酉水、龍洞河、麻園河等中小河流治理,持續推進巴東縣三峽庫區、清江流域等重點水域清漂保潔工作。進一步完善河庫長制,在全州推廣“河長+檢察長”和跨界河流聯席聯巡聯防聯控機制。持續開展河流“四亂”問題清理整治,積極推進小微水體治理,基本實現小微水體無污水直排、水面無漂浮物、岸邊無垃圾。
專欄2 重點流域水環境保護方向
1.長江(巴東段)。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并推進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加快農村水環境綜合整治,實行農村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實施農村清潔工程。以長江干流為重點,實施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
2.清江。強化城鎮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完善城鄉污水管網收集系統。加強農村生活污染治理,實現利川清江干流沿線汪營鎮、涼霧鄉等地行政村生活污水收集率達到80%,加大農業面源污染管控力度。禁止清江流域新建裝機5萬千瓦以下的小水電站,嚴格限制新建攔水壩,保證生態流量泄放。嚴格保護清江源頭及上游亞高山沼澤濕地、天然林地等資源。提升煤礦廢水處理能力,完善汪營鎮石壩煤業污水處理措施和應急能力建設。加強大龍潭水庫水華控制工程建設。
3.酉水。開展工業污染、生活污染、畜禽養殖廢棄物污染、農業面源污染等污染治理。建設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與配套污水收集管網,對農村生活垃圾實施定點存放、清運和無害化處理。對高羅鎮、沙道溝鎮、椿木營鄉入河排污口按照“一口一策”要求實行規范化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排污量。督導來鳳縣孚瑞礦業加快尾礦庫治理工作進度。
4.郁江。加快推進忠路鎮、文斗鄉農村生活污水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加強河道生態治理,建設截污干管和生態溝渠,實施河流沿岸綠化和水體凈化工程。
5.唐崖河。對咸豐縣鄉鎮及以下水源地開展規范化建設與保護區范圍污染治理,建設生態緩沖帶攔截農業面源污染,采取人工濕地等措施對保護區范圍內農村生活污水進行妥善處置,保證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開展唐崖河入河排污口排查與規范化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排污量。
6.溇水。推進容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作。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和老舊污水管網改造。開展溇水水生態環境健康調查評估,制定生態修復方案,積極開展溇水河岸緩沖帶及河濱帶修復,科學評估水環境風險。
7.忠建河。對忠建河區域內入河排污口按照“一口一策”要求實行規范化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排污量。進一步推進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維護。
8.野三河。加強流域水源地保護,加快推進流域鄉鎮及以下飲用水水源地規劃化建設。加快建設城鎮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實施河道生態修復工程,包括建設賓格石籠生態護岸、生態涵養林、入河口生態濕地等,健全水質監測斷面在線監測及遠程監控系統。
9.馬水河。對業州鎮城鎮污水處理廠因地制宜的進行擴建和提標改造,加大各鄉鎮集鎮污水處理廠的配套管網建設力度。加強流域內閘木水水庫、木橋河水庫等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和問題整改。
(二)加強水污染治理。深入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到2023年底前整治工作基本見效;強化信息化建設,到2025年底前建立比較完善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長效機制。加強工業污染治理,深入開展“散亂污”涉水企業綜合整治,加快推進恩施高新區響水壩工業污水處理廠建設,加大污水管網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排查城市黑臭水體,統籌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鄉關系,系統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加強城鎮生活污水治理,開展污水處理廠差別化精準提標,加快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廠配套污水管網建設,加大城市雨污分流和老舊污水管網改造力度,鼓勵建設城市初期雨水收集處理體系。推進污泥集中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實現污泥安全處理處置和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推進實施城鎮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農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尾水凈化工程,進一步提高再生水循環利用率。加強船舶水污染物排放監管,依法依規分類儲存、排放或轉移處置船舶營運產生的含油污水、殘油(油泥)、生活污水、化學品洗艙水和船舶垃圾等水污染物。加強重點水域和岸線塑料垃圾清理整治。
(三)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加快推進車壩河水庫、喻家河水庫、官千水庫等城市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持續開展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和應急設施建設,鞏固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成果。加快推進利川市、巴東縣、宣恩縣、咸豐縣、鶴峰縣等縣市城區應急備用水源地建設,推進有條件的鄉鎮開展備用水源地建設。加快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工作。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排查整治,優先整治一批鄉鎮級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持續開展飲用水安全狀況監測和評估,實施從源頭到水龍頭的全過程控制,加大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公開力度。
(四)加快建設節水型社會。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嚴格用水全過程管理,加強對重點監控用水單位的監督管理。大力推進農業節水增效,繼續實施11處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工程。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統籌建設高效節水灌溉設施。推動高耗水行業節水增效,在高耗水行業建成一批節水型企業。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到2025年30%以上的縣市達到國家縣域節水型社會標準。
(五)保障河流生態流量。加強水資源配置與管理調度,對清江流域干支流控制性水利水電工程進行聯合調度。實施水庫、攔河壩等生態泄流,強化清江干流重要水利水電工程生態流量泄放監測,加強清江、帶水河、馬水河、忠建河、唐崖河等重要水文斷面生態流量在線監測。到2023年,清江、忠建河等重要河流生態流量保障目標基本完成。到2025年,清江干流、野三河、馬水河、忠建河、唐崖河等重點河流重要控制斷面生態基流滿足程度總體達到90%以上。
(六)加強重要河流濕地保護與修復。以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為重點,保護濕地生態系統,確保濕地面積不減。加大咸豐忠建河、二仙巖、宣恩貢水河等重要濕地建設與保護力度,加強咸豐二仙巖、宣恩七姊妹山等亞高山泥炭癬沼澤濕地保護和退化濕地修復,強化清江、忠建河、酉水、溇水、沿渡河等河流濕地保護,在重要入河口和大型處理設施排口建設人工濕地。優先在長江干流(巴東段)、清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周邊劃定河庫生態緩沖帶,強化用途管控。創新小流域治理方式,實施小流域綜合治理。打造“美麗清江”示范樣本,推進美麗河庫建設。到2025年,每個縣市建成1—2個美麗河庫。
(七)推進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復。積極開展長江干流(巴東段)、清江等重點流域水生態專項調查和生態系統健康評估,建設一批生態示范河流。以東南和中部武陵山脈、北部巫山山脈、西部齊岳山為骨干建立陸生生物走廊,在清江、酉水、沿渡河、溇水、唐崖河、郁江、忠建河、馬水河、野三河等河流建立水生生物走廊,維護主要物種生境連通性。加強水生生物完整性修復,在咸豐忠建河大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等重要水生生物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等關鍵生境實施生態環境修復等保護措施。
專欄3 碧水工程
1.重點流域水環境治理與修復工程。以清江流域為重點,加強水污染防治與生態修復。實施車壩河水庫、馬水河、冷水河、周家河、高橋河、梅子河、唐崖河、忠建河、酉水、麂子峽河、藍河、新峽河、老峽河、龍洞河等流域水質改善、河道治理以及生態修復工程。推進黑臭水體和小微水體治理。開展清江流域水生態環境調查評估調研。
2.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加強工業污染防治,推進恩施高新區響水壩工業污水處理廠、利川生物醫藥產業園污水處理廠建設。實施城鎮污水處理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全面提升城鎮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加強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3.水源地建設和保護工程。加快推進車壩河水庫、喻家河水庫、官千水庫水源地等城市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持續完善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推進鄉鎮級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推進咸豐縣、宣恩縣備用水源建設。實施恩施市、咸豐縣農村飲水工程提標升級。
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一)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強化NOX和VOCs協同減排,推進O3與PM2.5協同治理。統籌考慮PM2.5與O3污染區域傳輸規律和季節性特征,強化分區分時分類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推動城市PM2.5濃度下降,有效遏制O3濃度增長趨勢。重點加強秋冬季PM2.5、夏季O3的防控力度,常態化開展PM2.5與O3來源解析與成因分析。
(二)加強區域協同防治。以恩施市中心城區為主體,建立統一協調、聯合執法、信息共享、區域預警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積極與宜昌市開展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探索建立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加強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預報準確率。及時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減排清單與預警分級標準體系,繼續推進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和運輸,消除重污染天氣。
(三)加強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開展涉氣產業集群排查及分類治理,推進企業升級改造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持續推進“散亂污”企業整治。加強無組織污染源排放管理,進一步強化水泥、工業窯爐等重點行業污染治理,開展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嚴格落實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控措施。持續推進包裝印刷、家具制造、汽車維修等行業VOCs全過程綜合整治與管控,實施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以中石油恩施銷售分公司、中石化恩施分公司等企業為重點強化VOCs治理設施監管。
(四)加強移動源污染防治。以柴油車為重點,強化車輛環保達標監管。全面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監管,持續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嚴格落實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管理。推進老舊工程機械淘汰改造,基本消除冒黑煙現象。推進城市公交車清潔能源化,切實提高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使用比例。鼓勵和支持清江流域船舶采用或升級改造為環保型動力。加快港口岸電設施、船舶受電設施改造。強化清潔油品生產、銷售、儲存和使用環節監管,重點整治無證照經營、非法儲存和銷售成品油、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油品等行為。持續開展加油站、儲油庫等油氣回收治理。
(五)加強面源污染防治。加強施工揚塵精細化管控,積極推行綠色施工,城鎮規劃區內嚴格執行施工過程“六個百分百”。加強渣土車揚塵全過程管理,鼓勵“陽光運輸”。加強道路揚塵綜合管控,推進低塵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進一步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加大對城市空氣質量影響較大的城市周邊道路、城鄉結合部道路以及各類工地、物料堆場、渣土消納場等出入口道路的清掃保潔力度。加強裸地、堆場揚塵污染控制,全面完成大型煤炭和礦石碼頭、干散貨碼頭物料堆放場所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在城區、建制鎮實施常態化禁鞭,探索進一步擴大禁鞭區域。加大餐飲油煙污染、惡臭異味治理力度。嚴格露天焚燒監管,加快建設網格化監管制度。積極防控種植業、養殖業氨排放。
(六)加強其他涉氣污染物治理。深入開展消耗臭氧層物質淘汰工作,大幅減少臭氧層物質的使用量。實施含氫氯氟烴 (HCFCs)淘汰和替代,繼續推動三氟甲烷 (HFC-23)的資源化轉化利用。開展汞污染源普查與登記工作,對全州大氣汞污染排放現狀進行摸底,全力推進電子廢物減排項目建設,控制和削減二噁英、鉛等持久性有機物和持久性有毒化學品的排放。加強高風險有毒有害大氣污染源風險管控和監測。
(七)提升城鄉聲環境質量。以廣場舞噪聲、KTV等經營場所為重點,加強生活噪聲監管。加強建筑施工噪聲管控,督促建筑施工單位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強化夜間施工管理。以鐵路沿線、城市交通干線沿線、機場等噪聲為重點,加強交通運輸噪聲監管。做好噪聲環境監測,進一步優化完善聲環境監測網絡。積極支持恩施市、利川市等有條件的縣市率先開展聲環境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設施建設。到2025年,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加強噪聲舉報投訴辦理,到2023年縣市城區聲環境質量等級達到二級“較好”水平,城市聲功能區噪聲夜間達標率達到85%以上,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等級達到二級“較好”水平。
專欄4 藍天工程
1.污染治理工程。積極推進水泥等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恩施州騰龍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華新水泥(恩施)有限公司、來鳳縣金鳳新型建材工業有限責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實施鶴峰縣水泥建材礦山粉塵除塵工程,推進八峰藥化股份有限公司燃煤鍋爐淘汰改造。
2.交通運輸結構綠色化工程。在建始縣、宣恩縣開展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
三、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
(一)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頭防控。將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要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根據土壤環境狀況合理規劃土地用途。持續開展農用地涉鎘排查和整治。結合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成果,完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探索建立地下水重點污染源清單。定期開展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周邊土壤和地下水監督性監測,鼓勵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實施提標改造,督促企業落實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自行監測、污染隱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報告等制度。以8家省級開發區(工業園區)以及白楊坪產業園(化工區)為重點,加強園區環境監管力度。
(二)加強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管控。嚴格落實土壤環境保護要求,持續加大對優先保護類耕地的保護力度,確保面積不減、質量不降。加強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實行嚴格管控類耕地退出超標食用農產品生產。加強受污染耕地風險管控,分級分類制定管控辦法。大力推廣以農藝調控為主的安全利用技術,實現中、輕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動態調整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加強糧食收儲和流通環節監管。
(三)實施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風險管控。嚴格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內地塊的準入管理。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用地地塊為重點,有序推進風險管控。建立全州污染地塊名錄,適時動態更新。
(四)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積極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逐步形成一批成本低、效果好、易推廣的耕地安全利用綜合技術。根據污染地塊名錄,嚴格落實風險管控措施,逐步推進建設用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加強嚴格管控類耕地種植結構調整,加大管控力度。健全風險管控、修復活動地塊的后期管理機制。
(五)實施地下水風險管控。以化學品生產企業、尾礦庫、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工業集聚區、礦山開采區為重點,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強化化工類工業集聚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和生活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開展城鎮、農村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和優化調整,推進淺層地下水型飲用水重要水源補給區劃定,加強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保護。強化地下水環境監管,健全分級分類的地下水環境監測評價體系,推進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協同控制。
專欄5 凈土工程
1.土壤調查與評估工程,推進恩施市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與分析項目的實施,分析確定耕地污染成因并驗證結論。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作,實施長江流域巴東縣地下水質量狀況調查評估及周邊煤礦影響區生態修復、宣恩縣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及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建始縣磺廠坪老舊礦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等工程。
2.土壤治理修復與風險管控工程。實施恩施市、宣恩縣和建始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利川市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項目,逐步積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和工程經驗。加強礦區地下水修復治理,實施恩施市太陽河鄉關閉煤礦及地下水修復治理、恩施市紅土鄉關閉煤礦及地下水修復治理、建始縣硫鐵礦選礦廠地下水污染源防控與修復、咸豐縣小模硫鐵礦地下水污染防控與修復、鶴峰縣溇水流域周邊關閉煤礦地下水污染防治、建始縣磺廠坪地下水修復治理等項目。加強對來鳳縣宏發鋇鹽公司與恒佳工貿有限公司周圍地塊土壤的治理和修復。
四、加強農業農村污染防治
(一)持續推進農藥化肥減量增效。完善化肥農藥使用量調查統計制度,加強農業投入品規范化管理。持續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有機肥替代化肥、畜禽糞肥還田利用工作,推進新型肥料產品應用,推廣玉米油菜種肥同播、機械深施、適期施肥、水肥一體化等技術。推廣高效低毒、環境友好型農藥,推廣適宜山區復雜地勢地形作業的植保機械,大力推進綠色防控技術。支持新型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等開展肥料統配統施、病蟲害統防統治等服務。到2025年,主要農作物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45%,主要糧食作物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5%,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穩定在90%以上。
(二)加強秸稈、農膜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健全秸稈收儲供應體系,培育壯大一批產業化利用主體,提升秸稈商品化收儲和供應能力,探索構建秸稈利用獎補制度。加大整縣推進秸稈全量化利用示范項目政策支持力度,推廣以秸稈粉碎還田為主的綜合利用模式。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建立重點區域網格化監管制度。鼓勵開展農膜回收綠色補償制度,積極推廣使用標準地膜、生物可降解地膜,加大廢舊地膜撿拾機械化作業力度,推進地膜源頭減量。探索建立農業化學投入品包裝廢棄物回收和利用綠色補償制度。到2025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左右,廢舊地膜回收率達85%。
(三)積極防治畜禽養殖污染。組織編制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規范執行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與管理規定。建設和完善畜禽規模養殖場污染防治配套設備設施,持續推進畜禽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到2025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
(四)加快推進水產生態健康養殖。合理規劃養殖生產布局,鞏固江河庫自然水域圍欄圍網及網箱養殖取締成果。實施水產綠色健康養殖,發展生態健康養殖。規范工廠化水產養殖尾水排污口設置,在水產養殖主產區推進養殖尾水治理。
(五)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優先抓好鄉鎮政府所在地、城鄉結合部、交通干線沿線、水源地、景區周邊和有條件中心村6個重點區域村莊生活污水治理。加強村莊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因地制宜采取接入城鎮污水管網、建設微動力污水處理站、建設人工生態濕地等方式,提高污水處理率。全面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加強改廁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銜接,加大對塘堰、溝渠等小微水體污染問題整治,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庫長制管理。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完成省定目標,村莊內生活污水橫流、亂排亂倒現象基本消除。
(六)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戶分類、村收集、鄉轉運、縣處理”的收運處理體系,恩施市、利川市、來鳳縣等有條件的縣市率先推行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繼續開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推進城鄉環衛一體化,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垃圾分揀中心,積極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和資源回收利用網絡的銜接。到2025年,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不低于50%。持續推進村莊清潔行動,廣泛動員群眾自覺清理村莊農戶房前屋后、村莊巷道等區域的生活垃圾,及時清理村莊溝渠垃圾和村道沿線等公共區域散落垃圾,解決村莊生活垃圾亂堆亂放問題。
專欄6 農村人居環境提升工程
1.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推進全州八縣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加強農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廁所糞污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
2.秸稈綜合利用工程。實施利川市、巴東縣、宣恩縣等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建立健全秸稈收儲體系,打造綜合利用示范主體。
3.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治理工程。以推進糞肥就近還田利用為重點,大力推廣恩施市種養結合綠色循環農業發展模式。實施利川市畜禽糞便治理整縣推進項目,新建年產12萬噸有機肥廠1座,糞肥集中收集中轉站14個。在巴東縣100個養殖點建設50個三沼綜合利用示范點。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
第六章 嚴密防控生態環境風險
一、強化固體廢物與化學品污染防治
(一)強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強化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環境整治,完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措施。持續開展固體廢物專項執法行動,進一步推進固體廢物申報登記規范化、標準化,強化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和環境監管執法,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污染轉移”行為,構建完善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長效機制。加強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加快形成危險廢物、生活垃圾協同處理網絡。加強白色污染治理,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推廣應用替代產品,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處置,定期開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門聯合專項行動。
(二)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鼓勵危險廢物處置企業做大做強,推行危險廢物專業化、規模化利用,建設技術先進的大型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設施。健全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收集、轉運、處置和利用體系,加快補齊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的收集和處置能力短板。推動醫療廢物處置企業擴能提質,在建始縣、鶴峰縣建設醫療廢物收集和轉運設施。
(三)加強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健全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清單和擁有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設施的單位清單,建立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清單。全面運行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實現對危險廢物全過程跟蹤管理。強化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的日常監管,將危險廢物檢查納入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雙隨機”檢查。加大對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違法行為。加強事中事后環境監管,歸集共享各類相關數據,及時發現和防范苗頭性風險。
(四)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置。加快推進恩施市、利川市、來鳳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促進華新水泥(鶴峰)回轉窯垃圾協同處置項目盡快投入使用,提高全州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能力。積極推進餐廚垃圾處理,持續提升餐廚垃圾回收處理能力。全面實行垃圾分類,各縣市城市建成區嚴格落實“兩次四分”分類方法,農村嚴格落實“兩次五分”分類方法。到2022年底,恩施市、利川市城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其他縣城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80%。到2025年底,全面建成農村垃圾分類體系。各縣市城區基本建成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五)強化化學品環境風險管控。全面開展廢棄危險化學品排查整治,重點核查種類、產生量、貯存量、處置量以及最終處置去向。嚴格限制高風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和進出口,并逐步淘汰替代。嚴格履行國際化學品領域相關公約,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汞等公約管制的化學物質實施禁用、限用、限排等管控措施,開展重點行業企業以及重點污染源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調查。積極開展新污染物篩查、評估,動態發布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加強新污染物排放控制。組織開展涉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培訓和演練。
專欄7 “無廢”工程
1.危險廢物安全處置能力提升工程。推進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實施咸豐縣頁巖氣開發“三廢”資源化先導實驗項目。實施醫廢收集處理設施補短板工程,推進恩施藍坤醫療廢物處置有限公司擴能提質,新增醫療廢物處置能力20噸/日,在建始縣、鶴峰縣建設醫療廢物中轉站各一座。
2.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推進生活垃圾處理終端建設,加快推進恩施市、利川市、來鳳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促進華新水泥(鶴峰)回轉窯垃圾協同處置項目盡快投入使用。在恩施市、鶴峰縣建設餐廚處置項目,加快推進恩施市九嶺崗垃圾填埋場、堰塘灣生活垃圾填埋場封場。積極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
3.資源循環利用工程。在恩施市建設6萬噸/年廢舊輪胎再利用生產線。推進恩施市、利川市建筑垃圾再利用。在鶴峰縣建設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基地,實施廢塑料及廢纖維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提升利川市農林廢棄物綜合利用效率。
二、加大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
(一)嚴格涉重金屬產業準入。實施全口徑涉重金屬行業企業清單動態管理,對新建、改建、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施重金屬總量減量替代。
(二)控制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督促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明確相應的減排措施和工程,落實重金屬減排目標任務。
三、持續推進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一)完善核與輻射執法監管體系。建立輻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和完備的輻射環境執法監督體系。滿足應急準備和響應需要,建設應急監測裝備庫,提高核與輻射應急監測快速響應能力。加強放射性污染防治,實現輻射源安全監控,預防核與輻射污染事故。
(二)強化核安全文化引領。持續推進核技術利用領域核安全文化宣貫,增強公眾對核技術利用安全的了解和信心。加強監管隊伍自身核安全文化建設,不斷強化對核安全理念的認同感。
四、提升生態環境風險防控水平
(一)強化環境風險預測預警能力建設。建立入河排污口監控系統和水質監測預警系統,加強水體放射性和有毒有機污染物監測預警,逐步實現流域水質變化趨勢分析預測和風險預警。加強高風險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風險管控,完善有毒有害氣體環境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建立危險廢棄化學品預防預警信息體系。完善生態環境應急監測體系,加強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建設以及應急物資儲備,定期開展應急監測演練和業務知識培訓,切實提升應急監測能力和技術水平。
(二)提高環境風險防控能力。針對重點區域、流域和涉危涉重企業開展生態隱患和環境風險源調查評估,協同推進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污染綜合防治、風險防控和生態修復,大力推進重點河流突發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圖”全覆蓋,建立流域上下游突發污染事件聯防聯控機制。加大園區環境安全監管力度,完善園區風險預警和應急管理體系,嚴格執行園區環境風險和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和決策支持系統建設。加強環境與健康風險管理,逐步將環境健康風險納入生態環境管理,建立環境與健康調查、監測和風險評估制度。嚴格建設項目環評和風險評估工作,防范與化解涉環保項目鄰避問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度,2022年底前,各縣市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編。
第七章 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一、嚴格落實環境治理責任
(一)壓實主體責任。州委、州政府對全州環境治理負總責,縣市黨委政府統籌做好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面實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制度,壓實各級各部門生態環保責任。
(二)完善生態文明建設體制機制。繼續實行生態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制度。將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有序推進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全覆蓋。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保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高壓態勢,持續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堅持州委領導定點聯系縣市、州政府分管領導領銜督辦工作機制,全力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三)健全環境治理企業責任體系。實施排污許可制管理全覆蓋,規范排污行為。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做好排污許可與環評制度的有效銜接。加強企業環境治理責任制度建設,督促企業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完善企業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系統、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等環境基礎設施,切實提高企業治污能力與水平。指導企業嚴格落實環境治理信息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二、健全環境治理監管機制
(一)完善地方性法規。充分發揮民族自治地區立法優勢,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循環利用等生態環境領域立法,不斷完善環境保護地方法規體系。
(二)健全環境治理監管機制。強化執法監管能力,全面實施環境監管網格化。強化“雙隨機一公開”日常監管,推進跨部門聯合檢查和監管全覆蓋。推行跨區域跨流域聯合執法、交叉執法。創新執法方式,加強無人機船等新技術新設備運用。
(三)強化環境司法保障。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之間的協同配合,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完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推進與行政處罰、刑事司法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有效銜接。支持和引導具備資格的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活動。
(四)加強財稅支持力度。全面貫徹落實現行促進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稅收優惠政策。建立健全穩定的地方環境治理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和財力保障力度。
三、完善環境治理市場體系
(一)構建規范開放的市場。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環保政務“一網通辦、一窗通辦、一事聯辦”。積極構建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環境治理市場,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環境治理。
(二)健全綠色價格機制。按照“污染者使用者付費、保護者節約者受益”的原則,創新資源環境價格機制,實現生態環境成本內部化,抑制不合理資源浪費,鼓勵加大生態產品供給,使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成為市場主體的內生動力。
四、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
(一)健全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完善城市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在州城增設PM2.5與O3協同控制監測站點,推進機動車“天地車人”一體化監控系統建設,加強重污染過程預報和綜合分析。深化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加快推進長江流域國家新增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在省控斷面逐步實現自動監測。拓展流域水生態監測,在清江、帶水河、溇水、芭蕉河等重點水體開展水生生物監測和生物完整性評價,不斷完善長江流域水生態環境調查監測預警體系。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實現土壤類型、土地利用類型、主要污染行業企業和縣市行政區域等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全覆蓋,構建重點區域地下水質量監管和“雙源”監控相結合的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完善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加強國控大氣輻射自動監測站運維服務。建立生態系統生態質量監測站點。優化完善農村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到2025年,全面建成水陸統籌、空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
(二)強化基層環保能力建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逐步配齊配全執法裝備,全面提升裝備水平。加大基層人才交流培養力度,強化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全州生態環境系統隊伍綜合素質。創新科研合作形式,積極與相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聯合開展科研項目,培養環保專業人才。通過特聘、合作、兼職等靈活的用人機制,解決業務難題。強化鄉鎮(街道)環保隊伍建設,探索組建環保協管員隊伍。加強對管理人員和網格員培訓指導,結合信息化手段實現閉環監管,提高基層環境治理效率。
五、構建全民環保行動體系
(一)強化社會公眾監督。嚴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相關要求,全面公開空氣質量、水環境質量、土壤環境質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等環境信息。健全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依法公開環境質量信息和環保目標責任。暢通12369環保舉報熱線、環保官網等渠道,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破壞生態和污染環境的行為進行監督。完善有獎舉報制度,及時回應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加強輿論監督,鼓勵新聞媒體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大力宣傳生態環境保護先進典型。
(二)充分發揮各方作用。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環保組織、社區、媒體等在環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強化商會、行業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廣泛發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鼓勵在村規民約里強調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內容。
(三)提高公民環保素養。做好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組織開展世界環境日、世界濕地日、生物多樣性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與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加強生態環境宣傳教育。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宣傳教育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工廠、進機關,推進宣教工作從城市向農村拓展。加大環境公益廣告宣傳力度,研發推廣環境文化產品。
(四)推進綠色低碳生活。積極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建筑等綠色生活創建行動。推進節水型社會、節水型城市和各類節水載體建設。探索建立綠色消費激勵機制,推進綠色產品認證、標識體系建設,營造綠色低碳生活新時尚。積極執行限塑令,鼓勵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廣使用易降解、能回收、可循環利用的替代產品。推進城市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推廣使用節能、節水、環保、再生等綠色產品。深化公交都市建設,全面推進恩施市省級公交示范城市創建,倡導“公交+慢行”出行模式。推廣新能源汽車和節能環保汽車,推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和自行車互聯網租賃規范發展。
專欄8 基礎能力建設提升工程
1.生態環境信息化能力建設工程。建設恩施州智慧環保平臺,將污染源、空氣環境、水環境、噪聲環境、機動車尾氣等多個監測系統全部納入平臺管理,推動環境信息數據整合利用,提高環境監管精細化水平。
2.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工程。加強大氣監測網絡建設,實施建始縣、咸豐縣、來鳳縣大氣遙感監測系統及空氣自動監測站能力建設項目。實施全州細顆粒物與臭氧協同控制監測網絡建設,在恩施市建設高能掃描顆粒物激光雷達項目。在巴東縣購置揮發性有機物組分檢測儀,檢測設備等,提升揮發性有機物執法監督能力。加強移動源污染治理,實施恩施市、鶴峰縣機動車尾氣檢測項目,加強恩施市、咸豐縣重型柴油車在線監控與治理。提升水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清江桅桿坪水質自動監測站,實施長江流域(巴東段)入江污染物通量監測與總量管理。強化生態環境監測,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林草資源“空天地”一體化動態監測網絡項目。實施鶴峰縣、宣恩縣環境監測能力建設項目。
3.監管能力建設工程。加強州本級和各縣市執法監管能力建設,加強全州輻射監管能力建設,實施利川市環境監管能力及信息化平臺建設。
第八章 建立規劃實施保障機制
一、強化組織領導
全面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統籌做好規劃實施工作,制定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重點任務清單。建立推進規劃落實的分工協作機制,優化完善工作措施,有序推進規劃各項任務落實。加快構建減污降碳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的制度機制。
二、強化資金保障
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資金對我州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支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建設項目市場化、產業化,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生態保護配置中的作用,鼓勵各類投資進入生態環境保護市場。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安全和專款專用。
三、強化信息公開
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社交平臺和數字媒介等各類媒體,加大規劃的宣傳力度,定期公布規劃目標、重點任務、工程項目建設實施情況,確保規劃實施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充分發揮公眾和新聞媒體等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促進規劃有效實施。
四、強化動態管理
強化動態管理,定期調度規劃重點工作任務和項目進展情況。2023年,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2025年,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終期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
附件 重大工程實施計劃
充分銜接《恩施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州直部門專項規劃、生態環境系統專項規劃,結合本規劃目標指標和重點任務要求,設置生態保護與修復、藍天、碧水、凈土、人居環境提升工程、無廢以及基礎能力建設工程七個領域重點工程196個,總投資183.60億元。
恩施州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項目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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