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應對火災、爆炸、泄漏等引發的特別重大、重大(以下簡稱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空氣污染,準確掌握事發地周邊及附近敏感點空氣污染狀況,確保應急監測工作科學、有序開展,生態環境部組織制定了《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空氣應急監測工作規程》。突發環境事件空氣應急監測堅持國家指導、省級統籌、屬地管理的原則。事發地生態環境監測部門接到事件通知后,應第一時間啟動應急監測預案,組織人員、調集應急監測設備趕赴現場開展應急監測,并將監測結果上報本級生態環境部門和上級生態環境監測部門。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等級、影響程度和生態環境應急監測預案要求,由本級(或上級)人民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成立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并以本級或上級生態環境監測部門為主要力量組建應急監測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統籌本行政區域內環境應急監測工作。事發地預判應急監測任務難以獨立承擔時,應及時報告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監測力量支援。生態環境部指導督促省級生態環境部門開展應急監測,根據需要安排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參與應急監測工作,必要時調集相關生態環境監測部門或社會環境檢測機構的人員、物資、設備進行支援。點位布設參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執行,以掌握污染物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及擴散趨勢為重點,研判污染物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在廠界或事故點周邊及擴散影響區域合理布設監測或采樣點位,判斷污染團位置,掌握污染物濃度及擴散趨勢,研判應急處置效果,為人員疏散等應急決策提供支撐。事故初期,為摸清污染物最大落地濃度和削減規律,以事故點為中心,在廠界或事故點周邊主導風向的下風向布設點位,原則上按照 500 米、1000 米、2000 米、3000 米、5000 米間隔的扇形布設點位;無明顯主導風向,以敏感點所在方向為重點按圓形布設點位。有敏感點時,在敏感點內部按 500~1000 米間隔增設監測點位。可在事故點上風向布設對照點位。點位布設示意圖如附圖 1 所示。確定特征污染物擴散趨勢后,重點圍繞敏感點布設點位,并根據風向變化及時調整。點位布設應充分考慮交通狀況、氣象條件和人員安全。監測頻次以掌握特征污染物擴散特點、濃度水平和變化趨勢為目的。原則上,事故初期每 1~2 小時監測 1 次;確定特征污染物擴散趨勢后,重點圍繞敏感點每 1~2 小時監測 1 次;事故現場無明火、濃煙、異味,受影響人員無明顯不良反應等情況時,每天監測 1~3次,或根據應急組織指揮機構部署確定監測頻次;各點位應同步開展監測。1.現場監測:原則上,每個監測點位配備 2~3 組現場監測人員,每組 2~3 人,24 小時輪流值班。2.樣品運輸:根據現場需要,每個監測點位配備 2~3 組送樣人員,每組 2~3 人,24 小時輪流值班。3.實驗室分析:根據監測項目配備分析人員,原則上,每個項目配備 2~3 組人員,根據前處理復雜程度每組配備 2~3 人,24 小時輪流值班。多項目同時測定的可酌情減少分析人員。4.報告編制:原則上,報告編制配備 2~3 組人員,每組 2~3人,分別負責方案編制、數據收集、數據分析、報告編制等。若事故除涉及空氣外,還涉及水質等其他環境要素,報告編制人員可綜合考慮,合理配備。注意事項:人員不足時可以協調社會環境檢測機構進行補充;對于交通不便的采樣點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采樣人員及樣品運輸車輛,確保采樣人員及車輛安全;各點位的采樣工作應同步開展;采樣人員應拍照記錄采樣點位經緯度位置、采樣時間和周邊情況等,并在現場如實規范完成采樣記錄。應急監測人員及監測設備需做好安全防護,確保監測人員安全和設備安全;監測人員應做好防毒、防爆等安全防護措施。應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確保應急監測試劑、車輛以及應急監測人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突發環境事件空氣應急監測應以現場監測為主。特別是應急監測初始階段為確??焖?、及時、準確掌握污染情況和污染團移動情況,應優先選擇便攜式、直讀式等現場快速監測方法,以及空氣走航監測和無人機巡航監測。當現場監測方法不能準確測定污染物濃度或無法準確定性或定量分析時,為精準掌握污染物濃度,研判污染物擴散態勢,應選擇實驗室手工監測或其他高精度監測方法,樣品采集要求及采樣量根據分析項目及分析方法確定。建議參照《生態環境應急監測方法選用指南》選用合適的監測方法。注意事項:采用便攜式儀器現場快速監測、空氣走航監測、無人機巡航監測、實驗室手工監測等多種監測方法時,需開展方法比對,確保監測數據的可比性,測定結果變化趨勢應保持一致。當測定結果偏差過大或變化趨勢不一致時,確因便攜式、直讀式等現場快速監測方法導致數據偏差過大的,以標準方法或實驗室手工監測方法為準。現場監測儀器裝備的選用應以便攜式、直讀式、多參數的現場監測儀器為主,要求能夠通過定性半定量的監測結果對污染物進行快速鑒別、篩查及監測。有條件的可使用空氣應急監測車、空氣走航監測車和無人機等設備。便攜式儀器適用于廠界或事故周邊及敏感點現場快速監測;空氣走航監測車適用于具備交通條件的廠界或事故周邊及敏感點的走航監測;無人機適用于事故現場大范圍的立體監測??蓞⒄铡渡鷳B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指南》選擇合適的應急監測設備。注意事項:各類應急監測儀器要加強檢定和校準工作,做好日常維護。可參考《生態環境應急監測儀器核查檢查規程編制指南(試行)》進行檢定、校準、核查、檢查,保證應急監測儀器性能正常。各類應急監測儀器需提前做好適用性評估,做好防爆處理,避免出現因監測儀器導致的二次危險危害發生。發生火災、爆炸、未知氣體泄漏時,可對氣態污染物中無機和有機污染物分別進行篩查以確定特征污染物。無機污染物篩查,可結合現場刺激性氣味、顏色等特點綜合研判,利用電化學傳感器、檢測管等篩查;有機污染物篩查,可監測非甲烷總烴或總揮發性有機物,再利用便攜式氣質聯用儀等篩查揮發性有機物成分。其中,化工企業等火災、爆炸時,可結合行業、工藝特點和主要產品、中間產品、原輔材料、環評報告等研判可能出現的特征污染物。發生已知氣體泄漏時,按照具體泄漏物質及可能的次生產物確定特征污染物。特征污染物,一般是指事件中排放量較大或超標倍數較高、對人體健康及周邊生態環境影響較大,可表征事態發展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篩查,建議相關領域專家及時給予支持和指導。應急監測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主要污染物、廠界或事故周邊及敏感點污染物濃度、污染程度、污染范圍、污染擴散情況等,分析研判污染擴散趨勢和對敏感點的影響。報告中的數據表征應包括污染物濃度的空間變化趨勢圖(同一時間不同點位污染物濃度的空間變化趨勢)和時間變化趨勢圖(同一點位污染物濃度的時間變化趨勢),趨勢圖中應顯示污染物的標準限值。趨勢圖一般以折線圖表示,每個趨勢圖中可包括一條或多條折線。監測結果的評價,敏感點優先執行地方環境質量標準,無地方環境質量標準的,可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 2.2)附錄 D。前述標準未涵蓋的項目,可參考前蘇聯《居民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大允許濃度》等。其他項目評價可參考上風向或背景點濃度。廠界或事故點周邊優先執行污染物排放的地方標準和行業標準,無相關前述標準的,可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前述標準未涵蓋的污染物,評價可參考上風 向或背景點。涉及人員疏散等應急決策時,可參考《化工企業定量風險評價導則》(AQ/T 3046)附錄 H。當事件條件已經排除、最近一次應急監測方案中全部監測點位特征污染物的連續 3 次以上監測結果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應急監測組向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提出應急監測終止建議,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確定是否終止應急監測。應急監測終止后,可參照相關技術規范或標準開展后續監測。